严正声明
作者:百誉集团 发布时间:2021-07-22 1012次浏览
简介:我司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并对侵权行为持续取证,请实施者立即删除、停止传播针对我司的不实信息,并停止一切侵犯我司名誉之行为,否则将承担该行为的一切后果及刑事责任。

  近日,在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出现了大量针对百誉集团的不实言论,包括名称为“筱文言法”“蓝天法维”“谈法论法”、“言法快讯”、“小代咨询”、“初末律法”、“帮帮言法”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微博名为“用户7623692066”的微博账户在内的多个网络用户,通过各大网络平台诽谤百誉集团有开展金融业务并欺诈投资者的行为。


  对于此,我司做出以下严正声明:四川百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未开展任何金融、投资业务,更未涉及任何欺诈投资者的违法行为。该以上言论具有明显的诽谤性质,对我司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并对我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20】23号)第七十四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2.虽未达到以上数额标准,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基于以上情况,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我司针对以上不法言论已完成全部的证据固定,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现已受理该案情。




  我司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并对侵权行为持续取证,请实施者立即删除、停止传播针对我司的不实信息,并停止一切侵犯我司名誉之行为,否则将承担该行为的一切后果及刑事责任。